近年来,我市先后发生几起医药研发企业火灾、爆炸事故,事故暴露出部分医药研发企业研发场所安全条件差、安全管理不到位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切实加强医药研发企业安全管理,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市应急局制定了《成都市医药研发企业安全管理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现将《指南》印发,并通知如下:
一、《指南》适用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医药研发企业的安全管理,其他研发机构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指南执行;医药化工企业内的医药研发场所安全管理适用于本指南。
二、抓好《指南》的宣贯
成都各区(市)县应急局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宣贯工作方案,邀请专家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,督促辖区医药研发企业全面学习《指南》,为《指南》实施奠定基础。
三、对照《指南》排查整改
成都各区(市)县应急局要组织辖区医药研发企业参照《指南》,从基本要求、研发场所基本条件、研发过程安全管理、设备设施安全管理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、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改,提高医药研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。
成都各区(市)县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请及时反馈至成都市应急局(电话:61885801)
——转自成都市应急管理局
成都市医药研发企业安全管理指南(试行):http://yjglj.chengdu.gov.cn/yjglj/cdyj17/2021-12/13/content_15e3dce5c27b4531bb94f64abb17aac7.shtml